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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5-2026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来源: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5-2026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9-30 】

   请各班主任根据《北斗与通信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25-2026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详见文件),开展评选工作。

一、奖励对象及名额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奖励6000元。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对象
   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我校的对口、单招高职学生,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
二、名额分配原则:学院共设国家励志学金评选名额70名、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选名额8名,学院将根据学生综合表现、专业发展等情况进行调配。
三、时间安排
   各班主任参照附件2、附件3申请审批表模板组织同学们填写,并于10月9日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并班级公示,上交材料时间为10月11日。
四、报送要求:
    纸质版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获奖证书复印件(按照申请表填写顺序排序)、班级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表(附件4)、班级通知截图打印材料、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照片或截图打印材料)、班级公示截图打印材料交至墨子楼2-302审核;
    电子版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获奖证书电子版、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附件7)、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附件8)、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评审组和班级评议小组名单(附件9)、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附件11)、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生名单(附件1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附件13)、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附件14),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后统一命名为“班级名称+2025年秋季学期国家励志、区政府奖学金评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