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档案法》和自治区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我办现开展2022年文件归档工作。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1年度归档文件范围
1.学校发文、部门发文、上级来文、学校上报文的工作材料及审批件、底稿。
2.与外单位签署的各种合同或协议及其附件、工程验收单等。
3.外单位赠送的物品、书籍、字画等实物档案,上级颁发的奖状、荣誉证书、牌匾等。教职工已出版的个人专著、书籍。学校订购的有关文件、法规、汇编等。
4.学校党委、行政会议记录、纪要、议题材料,各种重要会议专题记录、会议材料、讲话稿等。
5.学校重要活动的电子及纸质照片、音像制品、照片或音像材料要注明活动的时间、地点、名称、内容简介、重要成员或与会人员姓名、摄影者等相关要素。
6.校领导到外地参加重要会议、活动的照片。
7.校刊及底稿、科研成果统计数据。
二、2021年以前尚未归档的各种文件资料、照片、图表等。
三、工作要求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文件归档工作,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需要归档的材料移交到学校档案室。未尽事宜,请与档案室联系。联系电话:5843494。
校长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