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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自治区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
2022-04-12 15:10   审核人:

校属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教育教学工作指导,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自治区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专家人选的通知》(桂教安稳﹝202210号),自治区教育厅拟成立国家安全教育指导委员会。请各部门按通知要求做好本部门符合专家条件人员的推荐工作,有关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指委性质

教指委是自治区教育厅领导的专家组织,受自治区教育厅委托,开展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熟悉国家安全教育。具有国家安全相关教育教学经验或较高学术研究水平,对国家安全相关政策和知识较为熟悉。

(三)热心参与工作。热爱国家安全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完成工作任务。

(四)专家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高校推荐人选的学科主要是《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明确的重点领域。

三、推荐方式

请各部门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教师报名(学校推荐人数1-3人),填写附件1专家推荐表,于414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表纸质版提交校长办公室1107室,电子版发送至办公室邮箱bgs@gxou.com.cn,联系人及电话:唐佳贤,5885296

 

附件1:自治区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推荐表

 

校长办公室

2022412

附件【附件1 自治区国家安全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专家推荐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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