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经税务部门批准,从即日起我校的税务名称由“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变更为“广西开放大学”,发票抬头名称相应变更为“广西开放大学”,税号保持不变(12450000498506315K)。
从即日起,请各业务部门及教职工开具抬头为“广西开放大学”的发票。2021年7月1日前已经开具的“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抬头的发票仍可报销,2021年7月1日以后开具抬头为“广西广播电视大学”的发票将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6月23日
附:单位开票税务信息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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