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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放大学工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开放大学 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开大工会〔2025〕5号
2025-07-14 10:48  


校属各单位:

《广西开放大学 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工会采购管理办法》经学校工会委员会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开放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广西开放大学 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工会采购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工会各类采购管理工作,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结合学校工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工会采购是指工会使用工会经费进行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保障品、福利品以及其他用于工会活动的物品、服务等。

第二条 工会采购应遵循节约、公开透明、诚实守信的原则,确保采购质量和效益。

第三条 工会采购标准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桂工发〔2024〕22号)执行。

第四条 学校工会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采购工作集体研究决定。组长由学校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由工会副主席担任,成员由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员会委员等组成。

第五条 关于采购步骤

(一)由工会办公室提出采购方案并进行市场比价后,提交工会物资采购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后实施。

(二)由工会签订购买合同,组织验收后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第六条 工会采购应按照学校工会年度计划执行,采购前做好具体采购计划,明确数量、品种、金额等,做到量入为出、 统筹兼顾。

第七条 工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分工会进行物资发放工作。采购的物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由工会造册进行管理。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广西开放大学工会采购管理办法》(桂开大工会〔2022〕4号)废止,本办法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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