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开大国资〔2025〕2号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 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 办法》(财政部令第100号第二次修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 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 号)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 现成立广西开放大学(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工 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校领导
副组长: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负责人
成 员:校长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后勤保卫处、基建 处、科技管理与服务中心、网络与信息中心等部门1名负责人。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 和制度,研究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审议学校重大国有资产整合和配置方案;
(三)审议学校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 及 方 案 ;
(四)审议学校各类重大资产管理改革的事项;
(五)审议学校重大资产购置、转让、置换等相关工作;
(六)审议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七)研究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日 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兼任。
广西开放大学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