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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物联网产品开发应用实训中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G1-001492-GXRY)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预公示》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龙正君   日期:2023-05-17   点击数:

校属各部门:

现将《物联网产品开发应用实训中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G1-001492-GXRY)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预公示》(链接:http://zfcg.gxzf.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485&articleId=AXQ/nt+Zm8o/Pac8on9q7A==&utm=luban.luban-PC-38893.1061-pc-wsg-guangxi-notice-xjjj-front.2.5067eee0f3cc11ed9810916162d50fba )转发如下: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物联网产品开发应用实训中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G1-001492-GXRY)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名称:物联网产品开发应用实训中心项目采购
二、招标编号:GXZC2023-G1-001492-GXRY
三、招标采购文件预公示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四、预公示期:2023 5 16 日至2023 5 19
五、预公示说明: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予以预公示。各潜在投标人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内容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的,应在2023 5 19 18:00 时前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预公示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意见函或建议书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评审专家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供应商的,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修改意见或建议应说明理由、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建议人为供应商提出时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函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各一份(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带核实),当建议人为评审专家时由本人携带有效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函原件(需本人签字)、评审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评审专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随带核实)。
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修改意见或建议函我公司不予受理。
六、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0771-5349283
联系人:万工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32号宜尚酒店酒店停车场内

附:物联网产品开发应用实训中心项目采购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盖章)
代理机构: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3
516

一、意见征询编号:  2023-xqgs6208f3a05f4bd798

二、征求意见范围: 详见公告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3-05-19

2、意见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3、意见接收机构: 广西睿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万永凤

5、联系电话: 0771-5349283

6、联系邮箱:  601826904@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详见公告

五、注意事项:

详见公告

 

 

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2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