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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学生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通知
来源:   作者:财务处(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编辑:   日期:2023-05-29   点击数:

关于转发《学生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现将《学生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链接:http://www.ccgp-guangxi.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6485&articleId=rP6d7cwZbz8uBZHEVomWWQ==&utm=luban.luban-PC-38893.1069-pc-wsg-ArticlePurchaseNoticeList-front.2.86fce920fdd011edbcf9a1622aae50e4 )转发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J1-001192-TQG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学生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052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货物采购需求

3.为保证产品效果及音响系统兼容性与后期技术统一操作管理,采购需求一览表第16项、第1013项、第1618项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同时为保证投标参数的真实性投标以上产品参数提供官方原版彩页或官网截图佐证(盖生产企业公章),并出具制造商技术参数确认函进行佐证(盖生产企业公章),原件供货时提供。

3.为保证产品效果及音响系统兼容性与后期技术统一操作管理,采购需求一览表第16项、第1013项、第1618项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同时为保证投标参数的真实性投标以上产品参数提供官方原版彩页或官网截图佐证(盖投标人公章),原件供货时提供。

2

总则

10.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三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530930

202362 930

 

更正日期:202305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南宁市邕宁区步云路31号广信职院行政楼207

联系方式:0771-2206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57号财富国际广场3号楼2601                        

联系方式:0771-5784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玲

电 话:0771-5784126

 

 

资产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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