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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洪姣龙   日期:2024-04-29   点击数:

关于印发《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现将《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4428

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


为进一步加大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思想领航绘蓝图 青春挺鹰勇担”系列主题

“青春筑梦新时代 资助伴我向未来”学生资助宣传月子系列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5月31日。

三、活动目的

广泛宣传资助政策体系内容,及时让广大学生了解国家及学校相关的资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主题活动,为学生搭建成长成才平台,培养学生争当有理想、敢担当、懂感恩、知诚信、能吃苦、肯奋斗的时代新人。

四、活动范围

我校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

五、活动安排

(一)张贴资助宣传海报校内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张贴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

(二)开展资助主题征文活动。为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全面展示资助政策落实成效,加强获资助学生励志感恩教育,开展“青春筑梦新时代 资助伴我向未来”资助主题征文比赛。具体通知已另行下发。

(三)开展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开展“我为资助代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待上级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四)开展给毕业生的一封信宣传活动。在宣传月期间,发放致高校毕业生或其家长的一封信,通过情真意切的信件形式将资助政策、防诈骗提醒、助学贷款申请和还款途径等内容传达给广大家长和学生。模版内容另行通知。

(五)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宣传。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制作宣传栏生动美观展示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举措等。

(六)资助政策宣传和感恩教育“四个一”活动。

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

一是开展一次主题班会。通过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宣讲国家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培养受助学生感恩、自信、有爱、奉献的品质。

二是在国旗下开展一次资助政策宣讲。结合国旗下的思政课,在周一升国旗时集中组织开展一次资助政策宣讲。

三是写一封感谢信。获资助学生围绕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主题,用文字形式表达对党、对国家和对学校的感谢,以及个人今后的努力方向,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学会感恩,奋发有为。

四是发送一条政策宣传信息。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家校联动,通过以短信、微信等各种方式对获资助学生家庭进行政策宣传,100%告知获奖助(含国家助学金、各类奖学金、学生特殊困难资助、服兵役教育资助等)学生和家长2023-2024学年享受资助类别、等级、金额等情况。

(七)开展资助政策知识问答活动。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各二级学院在校园内设置资助政策宣传点,学生自愿参与活动,抽取资助政策题目进行现场答题,对答对题目的学生发放学习或生活类奖品,形成资助政策大家学的良好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是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向学生、家长、社会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知识及提升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指导,确保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请全体师生大力宣传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入伍服义务兵役代偿、高等学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校奖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让学生全面掌握相关资助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请程序。

(三)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在获奖助学生当中大力开展爱党爱国教育宣传活动,主动向学工处提供资助政策内容和获奖助学生成长成才材料,通过在学校网站或新媒体等方式,将学生资助政策和优秀奖助学生的感人事迹进行广泛传播。

(四)重视人文关怀,确保资助育人落到实处。各二级学院要利用宣传学生资助政策有利时机,推动学生全员参与,为获奖助学生搭建培根铸魂、启智增慧、成长成才平台,将思想引领、人文关怀、情感共鸣融入资助育人全过程,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要常态化做好防范电信诈骗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学生防骗意识。

七、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将活动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每个活动2张图片等)于5月31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