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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校规
中共广西开放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
2022-05-09 10:04   审核人:

(桂开大党20213号,202125日印发)

 

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桂教工委办〔20219号)精神,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和会风整治,塑造良好的精神风貌,提高全校性重要会议质效,促进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现就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一)各党总支、支部,校属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参会人员原则上不予请假,不得擅自更换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会。

(二)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的,须在会前向会议主办部门书面报告事由,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并明确相关人员代为参会。

(三)参会人员无故不到会又未说明原因的,视为缺会;无故不到会,未经批准找人代会的,视为缺会;无故提前离开又未说明原因的,视为早退。

二、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一)会议主办部门要认真组织会议签到,记录参会人员迟到、早退、请假情况。

(二)参会人员须根据会议通知要求提前进入会场,如会议通知未明确提前进入会场时间的,原则上要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应主动向会议主办部门说明原因。没有履行签到报到手续,又没有及时说明原因的,按缺会处理。

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一)候会期间,应在指定地点候会,不得随意走动串门,不得在会场外大声喧哗。

(二)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将通讯工具调为静音、震动或关机状态,不得在会场内接打电话、玩手机。确需接打电话的应离开会场接打,通话结束后尽快返回会场继续参会。

(三)会议期间,参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场秩序,保持良好精神状态,认真听会,做好会议记录,不得东张西望、开小差、打瞌睡或交头接耳;不得在会场内频繁走动;不得随意离开会场或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四)会议期间,因临时有紧急事情确需提前离开会场的,须向会议主持人或会议主办部门报告,获同意后方可离场;未经同意提前离开会场的,按早退处理。

(五)召开视频会议时,各分会场纪律要求和主会场保持一致。

四、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妥善保管会议材料。参加涉密会议人员不得将移动通讯工具带入会场,不得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

五、严格督查问责

凡学校党委、行政领导召开的党务、行政重要工作会议,由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委办公室共同监督、督查会风会纪。对不按会议通知要求、违反会议纪律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通报、约谈,并责成相关部门或个人作出书面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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