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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学校纪委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检查本校党组织和党员,重点是监督学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工作部署,以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三、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推进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四、检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揭发、检举、控告和党员对有关党纪事项的申诉,做好纪检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六、承办上级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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