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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级学生岗位实习单位考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6-01-27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修订)》以及《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广信职院教〔2024〕3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学生实习工作,确保实习质量与安全,现就组织开展2024级学生岗位实习单位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目的

遴选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管理规范、条件完备、保障健全的优质企(事)业单位作为学生实习单位,严格审核实习单位资质与条件,提前规避实习风险,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为2024级学生岗位实习工作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二、考察对象

各二级学院计划安排2024级学生进行岗位实习的企(事)业单位。

三、考察原则与标准

1.合法性原则:实习单位须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

2.规范性原则: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

3.适配性原则:实习岗位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产业发展实际。

4.安全性原则: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优良,具备健康、安全防护等保障措施。

5.优先性原则:与学校有稳定合作关系的企(事)业单位优先。

四、考察内容

考察应至少包括以下方面并形成书面报告(详见附件2: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报告):

1.单位基本情况:单位资质(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规模、业务范围、诚信状况。

2.管理水平:公司获得的质量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等情况。

3.实习岗位内容:接纳实习的时长、具体岗位工作内容、是否可安排毕业生就业。

4.工作时间与环境:是否实行每周五天八小时工作制;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不得安排在校实习学生加班、上夜班及法定节假日实习;工作环境是否优良,有无噪声、粉尘等污染源。

5.生活环境及保障:实习期间食宿安排情况、实习报酬(福利待遇)。

6.健康保障与安全防护:是否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入职体检安排,工作场地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备。



五、工作安排与要求

1.时间安排

1)各二级学院应于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对新增意向实习单位的实地考察评估工作。

2)各二级学院应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经考察合格的《实习单位备案信息表》(附件1)及《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报告》(附件2)提交至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将统一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审定,纳入学校实习单位库并对外公开。具体实习单位名单届时另行通知。

2.工作流程

1)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专业负责人、教师等组成的考察小组。

2)制定考察计划,对意向单位进行实地走访、现场查看、座谈访谈。

3)认真填写《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报告》,附相关佐证材料(如现场照片等)。

4)各二级学院对考察结果进行初审,确保单位符合各项规定。

3.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二级学院是学生实习工作的责任主体,须高度重视实习单位考察与遴选工作,严格落实“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保障实习单位质量。

2)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必须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要全面、客观、真实,结论要明确。

3)加强沟通,注重合作:考察过程中,应积极与意向单位沟通实习要求、管理职责、学生权益保障等内容,探讨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的可能性。

4)按时提交,确保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考察和信息提交工作,确保后续实习计划制定、平台报备、学生安排等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1.实习单位备案信息表

2.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报告

                                  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