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 号)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6 年下半年区级教改工程项目结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和条件
2022年以来区级立项且尚未结项的项目,均可参加本次结项工作(注:项目须在立项后4年内完成结项,同一项目提交结项申请累计不得超过2次)。部分项目逾期未结项的,将按撤项处理。2022年立项的项目为最后一次结项机会,如本次仍未提交结项,将按撤项处理。结项基本条件及各类项目最终研究成果要求,按照《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4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
二、材料报送要求
通过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网络管理系统(网址:http://jgxmxx.gxeduyun.edu.cn/,以下简称系统)提交结项材料,本次结项工作网络申报初定时间为 10 月 1 日至 26 日。
项目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2)。
(二)项目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和意义,教学改革的主要措施与实施过程,取得的主要成果,教学改革的特色与创新点,成果的应用与推广价值等。
(三)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和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教学改革实践成果包括教学改革工作方案、人才培养方案或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材、教学资源、教学平台、视频、课件、教学软件、试题库、教学管理制度等;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成果包括教改论文、研究报告、著作等。
每一项成果均需单独扫描上传系统(教改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3),大小不超过 50MB 。每篇论文需将发表期刊的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扫描成一个 PDF 文档。教材、著作需将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及代表性内容扫描成一个 PDF 文档。
(四)项目申请立项时的《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五)若项目曾经调整过内容、实施计划、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和完成时间,需在系统填报调整事项,形成《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调整申请表》(附件4),无需变更的不用提交。
三、注意事项
涉及项目经费使用相关事项,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到学校财务处完成结项申请表“财务部门盖章”手续,并于10月16日(周五)将定稿后的结项申请表、项目调整申请表纸质版(A4双面打印,仅需用回形针固定,无需装订,便于盖章扫描)提交至五象校区行政楼203室。 同时将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 5)、结项信息材料统计表(附件 6)发送至邮箱guiejwc@163.com。所交材料待审核通过报学校盖章后,将扫描发给项目负责人用于线上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结项将加大结项材料的审核力度(重点核查论文或专著等成果的相关性和数量、立项时承诺任务的完成度等),不符合任务要求的坚决不报送,若弄虚作假或结项不通过被撤项的,3 年内不得申报教改类课题,超期不提交结项材料的 5 年内不得申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0771-2226002。
附件 1.《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 2.结项申请表
附件 3.教学改革系统结题使用说明
附件 4.项目调整申请表
附件5.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结项汇总表
附件 6.结项材料信息统计表
教务处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