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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岗前综合技能课程实训、 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黄文进 [发表时间]:2025-11-26 [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23级学生岗前综合技能课程实训、

岗位实习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为规范做好我校2023级学生岗前综合技能课程实训、岗位实习工作,根据《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广信职院教〔2024〕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安排

(一)学生学生岗前综合技能课程实训、岗位实习原则上要求统一安排,65日前,各二级学院做好实习(实训)前对实习单位(实训基地)的考察,并提交《实习单位备案信息表》、《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报告》到教务处,由教务处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实训基地)库;6月20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2023级学生实习(实训)计划安排。

(二)7月31日前,2023级学生应全部完成校内理论与实践教学任务并离校。8月31日前,2023级学生原则上应全部落实实习(实训)单位(校企合作专业按协议执行)。

(三)学生岗前综合技能课程实训须于9月30日前完成,岗前综合技能课程实训起止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训基地岗位实际确定,但不得少于1个月(30天)。学生实训地点根据实际采用学校统一安排与学生在学校实训基地库中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实训基地为经学校考察设置的企业或有关单位,学生实训地点一经确定,不得自行调整,有特殊情况须调整的,须提交申请,且必须在学校实训基地库中选择。二级学院要安排指导老师做好实训内容指导工作,主要实训内容为职业道德、企业文化、安全教育、团队协作、职业技能等内容,对同一实训基地学生人数超过30人的,须安排指导老师实地指导不少于7天,少于30人的,根据实际可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导,使学生掌握岗前相关职业技能和岗前综合知识,为学生岗位实习和就业打下坚实基础。学生岗前综合技能课程实训考核主要以考勤为主,学生出勤时长达到1个月即为完成考核,其他管理参照学校实习管理办法执行。

(四)学生岗位实习须于2026年4与30日前完成,岗位实习时长不得少于6个月(岗前综合技能课程实训时长可计入岗位实习时长),具体起止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学生岗前综合技能课程实训安排及实习岗位确定,各学院做好岗位实习日常指导与管理工作。学生完成岗前综合技能课程实训后,按学校实习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岗位实习,如无特殊情况,学生原则上继续在原课程实训基地开展岗位实习,确需调整岗位实习单位的,需按要求做好调整申请及备案工作。

(五)学生实习(实训)前,二级学院需在广西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平台(网址:https://gxzjsx.gxibvc.net)完成新建报备计划、导入学生信息、上传附件材料等工作;在实习对应阶段,教务处及二级学院需在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平台(工学云,网址:https://p3.gongxueyun.com/login)完成相关工作。

二、具体工作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人)

工作内容

完成时间

1

遴选集中实习单位

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教务处

联系、考察实习单位,确定集中实习单位。

提交材料:

1.《实习单位备案信息表》(附件1);

2.《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报告》(附件2)

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

2

制定实习实施方案

各二级学院

成立学生实习工作小组、制定实习实施方案。

提交材料:《实习实施方案》(附件4)。

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

3

安排指导教师

各二级学院

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指导。

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

4

广西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平台操作

各相关部门、指导教师

完成新建报备计划、导入学生信息、上传附件材料等工作。

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报备计划

5

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平台操作

各相关部门、指导教师

在学校工学云平台中建立实习计划和实习分配,并通知实习相关人员以及实习学生注册绑定该平台。

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

6

购买学生实习保险

教务处

落实学生实习保险机构,组织做好学生岗位实习责任保险购买工作。

提交材料:保险购买合同。

2025年5月31日前

7

做好学生集中实习安排

各二级学院

组织学生完成集中实习安排。

提交材料:

1.《实习学生备案信息表》(附件3);

2.《落实实习意向单位的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5)。

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

8

办理学生实习手续

各二级学院

开展实习培训、动员、安全教育工作,组织签订实习三方协议、学生监护人知情同意书、实习安全承诺书,做好实习学生信息备案工作。

提交材料:

1.《实习三方协议》(含学生监护人知情同意书)(附件7);

2.《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8);

3.《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实习承诺书》(附件9)。

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

9

实习管理

各相关部门、指导教师

1.组织学生平安离校,确认安全到达实习单位;

2.开展实习检查,关注学生实习情况、生活情况、安全情况等,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实习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3.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学生实习指导工作,在学生实习管理平台管理学生的签到、日报、周报、总结等实习情况,填写教师月报/巡访记录等,实习结束2周内在该平台上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评分,完成岗位实习指导总结,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和材料的填报、检查、归档工作。

学生实习期间

10

实习材料归档

各相关部门

1.汇总岗位实习各阶段工作资料,分类装订成册,并留存;

2.全面总结岗位实习工作,总结内容主要涉及经验、存在问题、解决办法及建议等。

实习结束后1个月内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要成立由学院书记、院长为组长、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实习工作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工作。

(二)组织动员。实习前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实习前的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要召开实习管理规定专题培训会及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实习目的与意义、实习内容、实习要求、成绩评定标准、实习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内容,特别要加强实习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培训。

(三)严格审核实习单位。各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文件有关要求,不得违法1个“严禁”、27个“不得”等有关规定。

(四)落实实习指导教师。各二级学院应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协调能力较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并落实好企业管理人员,全程指导、共同管理学生实习。

(五)加强实习的过程管理。实习指导教师要通过现场、电话和网络等形式对学生实习进行指导,督促学生每日“签到”、认真提交实习周记、实习报告等写实性资料,批改实习日志,监测学生实习动态。

(六)加强对实习工作的指导与检查。各二级学院领导、指导教师、辅导员及班主任要检查、了解和指导实习工作,关心实习学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要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持与实习、学生家长及学生的联系。并可根据实际,对实习单位开展走访和调研。

(七)做好实习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实习考核制度。学生未经批准擅自变更,与未经同意擅自结束实习的,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计。

(八)做好学生实习材料的整理和信息报送工作。实习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实习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好学生实习工作总结,并按规定将实习有关材料上报至教务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黄文进老师,联系电话:0771-2205533。

附件:

1.实习单位备案信息表

2.实习单位考察评估报告

3.实习学生备案信息表

4.实习实施方案

5.落实实习意向单位的学生情况统计表

6.实习检查记录表

7.实习三方协议

8.实习安全承诺书

9.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实习承诺书

10.岗位实习单位变更申请表

11.学生实习免修申请表

12.学生入伍实习鉴定表

13.广信职院教〔2024〕3号关于印发《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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