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国家学历证书的严肃性,保证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证明书办理工作的制度性,特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手续作出如下规定:
一、申请办理条件和标准
凡我校毕业生遗失毕业证书一律不再补发,但可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是应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持有者遗失毕业证书后要求开具的、对其原毕业证书所标明的学历状况进行认可的书面证明。作为学历证明,毕业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毕业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毕业证明书遗失后不再补办。
二、申请办理提交的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报告(写明学生个人基本情况及遗失原因等),报告由校外学习中心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2)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3)本人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同版,并张贴在申请表上)。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正、反二面要复印,并张贴在申请表上。
三、受理与审定
毕业证明书办理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4月和10月受理毕业证明书补办申请。申请人将所有应提交的材料邮寄至以下地址(广西南宁市东宝路1-1号广西开放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 王翠萍 老师收 5891364)。收到申请材料并经审核无误后发给毕业证明书,发放时间随就近一批毕业证书发放。办理毕业证明书不需交费。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广西开放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