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全校录制场所、摄像设备的管理,合理高效使用录播教室资源,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录播室的借用范围
1.有建设教学资源需要的全体教师。
2.其他教学项目所需的视频录制。
二、录播室的申请程序
1.每个学期开学期间学院组织责任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发展以及各类社会化培训项目填写录课时间安排表,汇总报送至教育技术中心资源部。
3.其他教学项目的使用请直接联系教育技术中心资源部。
三、录播室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相关设备,不熟悉操作方法的人员,应主动与教务处课程开发中心联系并接受培训。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的,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录播室内的所有设备一律不外借,任何人员不得移动或拆卸设备、连线。教育技术中心资源部负责室内所有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 .录播室管理员严禁私自将钥匙配备给或外借给他人,未经允许他人不得进入主控室(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主控室)。
四、录播室使用注意事项
1. 使用者使用前应熟悉操作流程,并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若遇故障请立即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录播)值班人员报告。
2. 外接设备(如U盘)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病毒检测,因使用未经杀毒的外接设备,造成计算机系统感染病毒而影响教学的,由当事人负责。
3. 未经管理员许可,使用者不得随意安装软件、删除或复制文件,不得更改系统设置和设备参数。
4. 录制过程中,所有人员需关闭手机等通信设备,保证录制效果。
五、录播室安全与卫生管理规定
1.严禁在录播教室内吸烟、用餐,不准将食品或有异味的物品带入,保持录播教室的整洁、卫生,做到室内无废弃物、无污渍、无水迹。
2.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或物质带入,不得私自用火、用电(包括私接电灯、充电或使用电器),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具备相应的消防知识,熟悉灭火器位置及使用方法。
3.严禁私自将室内设备、资料带出使用,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
4. 使用者使用完毕后应当对录播室进行整理,恢复原样,确保室内干净整洁。
5. 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录播室,外来参观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经领导批准后,由工作人员带领方可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