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校首页|网站首页|机构设置|审计动态|通知公告|部门新闻|法规制度|资料下载
工作职责
 基本情况 
 工作职责 
请输入要搜索信息的内容!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宝路1-1号
邮编:530022
电话:0771-5853532
邮箱:sjs@gxou.com.cn

 
工作职责

审计处主要工作职责


审计处是负责学校财务收支、专项经费、国有资产、基建科研、大宗物资采购等项目审计工作的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有: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和完善学校审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2.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开展审计工作。对学校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基建修缮工程项目预决算、大宗物资采购项目预算进行审计;对学校各项教育资金、科研经费、专项经费、国有资产的管理进行审计;对学校经济责任部门财务收支及运行情况进行审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学校重大经济活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签。

3.参与学校及职能部门制定有关内控制度、经济活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相关会议,并对相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

4.受组织部门委托,对校内管理的处级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5.根据学校要求,对经济合同进行汇签。

6.负责审计档案工作和本部门各类文书材料的收集归档。

7.完成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西开放大学(审计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