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开始,为保障教职工在2024年可以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优惠,请教职工于2023年12月31日前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做好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内容更新及确认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7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情形一: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
如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仅需在2023年度基础上完成确认。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通过“首页”—“常用业务”,点击“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一键带入”,阅读提示“将带入2023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步骤一

步骤二

步骤三

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可确认”核对信息,完成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系统将提示您本次填写的信息会对2024年度已填报的信息完成覆盖,确认无误点击“确认”,即可完成提交。
步骤四

步骤五

步骤六


情形二:2024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
如2024年某一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需修改或作废相关信息。
“修改”:表示修改设置扣除比例,您与共同填报人共同分摊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需要确保合计填报比例不超过100%;
“作废”:表示本人相关年度不再享受该专项附加扣除,由共同填报人享受。
修改完成后,其他没有变化的专项附加扣除,可参考情形一的步骤进行确认。“修改”或“作废”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一

步骤二


情形三:2024年有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
如您2024年有新增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您可先参考情形一完成对已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确认后,再通过“首页—常用功能—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行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