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部41号令)、《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6〕6号)和我校《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文件规定,现对卜凡容同学转专业情况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拟转入学院  | 
   拟转入专业  | 
   原学院  | 
   原专业  | 
  
  
   20220210307  | 
   卜凡容  | 
   女  | 
   数字艺术学院  | 
   2023级数字媒体艺术设计1班  | 
   互联网科 技学院  | 
   2023级大数据与会计1班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11月15日起至11月19日)。其转专业申请材料存放在学校教务处办公室(行政办公楼202办公室)。如对卜凡容同学转专业申请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教务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226001 
 
教务处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