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经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决议。同意对李董等3名学生进行退学处理,结果如下:
 1.李董未履行请假手续、连续两周以上不参加教学活动。经二级学院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督促学生按规定返校,未果。该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和《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八款之规定,对其作退学处理。
2.龙俊熙未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两周未来校报到注册,经二级学院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督促学生按规定返校报到注册,未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和《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其作退学处理。
3.彭明伟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96学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和《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其作退学处理。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5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学校教务处反馈。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71-2226001,办公地点:行政楼202办公室。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班级  | 
   通知家长及缴费情况  | 
   应予退学事由  | 
  
  
   1  | 
   李董  | 
   男  | 
   20220102042  | 
   北斗学院  | 
   2022级物联网应用技术1班  | 
   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该生未欠费  | 
   未履行请假手续、连续两周以上不参加教学活动。经二级学院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督促学生按规定返校,未果。该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和《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八款之规定,作退学处理。  | 
  
  
   2  | 
   龙俊熙  | 
   男  | 
   20220109070  | 
   北斗学院  | 
   2022级工业机器人技术2班  | 
   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该生未欠费  | 
   未履行请假手续、逾期两周未报到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和《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作退学处理  | 
  
  
   3  | 
   彭明伟  | 
   男  | 
   20210305079  | 
   数字艺术学院  | 
   2021级室内艺术设计3班  | 
   二级学院已将对该生应予退学处理的决定通告该生及其家长。该生欠费8500  | 
      学生必修课程(含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考核累计不合格学分96学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五节和《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广信职院教〔2021〕1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作退学处理。    | 
  
 
 
教务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