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期初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韦丽琨   日期:2023-09-1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确保实验实训室运行安全,给学校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学校将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期初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所有在用、在建实验实训室、库房、保管室、杂物间等。

二、检查时间

9月19日至9月28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管理。各二级学院要检查所管理的实验实训室规章制度上墙,责任落实到人,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完善,危险废物、电源等危险源标识醒目,实验实训设备操作规程张贴等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是否已按要求落实。

(二)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实验实训室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置是否到位,消防设施设备状态是否良好,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是否被遮挡或挪作他用,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

(三)水电安全管理。各二级学院对实验实训室用水、用电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通水管道、阀门等是否安全,电路设施是否安全。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违章用火、用电,避免因实验实训室跑冒滴漏及用电不当等隐患造成事故发生。

(四)仪器设备安全管理。检查是否已对实验实训室内的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检修,规范实验实训操作规程。仪器设备运行期间,是否已安排专门人员值守,确保安全运行。

(五)UPS设备安全管理。配备UPS设备的实验实训室是否已加强专业维保,确保UPS安全使用,杜绝失火事故。

(六)环境卫生。是否已全面清扫实验实训场所,清除纸箱泡沫箱等易燃杂物,确保环境整洁,消除安全隐患。

(七)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已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实验实训室安全意识,推进实施实验实训室准入制。

(八)台账记录管理。各实验实训室是否已及时填写使用登记表和消防设施自查记录等台账记录。

四、检查方式

本次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采取二级学院自查和学校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二级学院自查

由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见附件1)。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的实验实训室、库房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填写《2023年秋季学期期初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报送相关职能部门提请学校提供支持。

(二)学校专项检查

由学校领导带队,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于2023年9月28日前到各二级学院现场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并了解各学院自查情况。

五、检查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重于泰山”“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坚持把安全作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落实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日巡查制度,进一步强化实验实训室日常管理,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

六、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3年9月25日前完成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同时将纸质版本《2023年秋季学期期初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签字、盖章)报送教务处202办公室,电子版本发送至guiejwc@163.com。

不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韦老师,电话2226001。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2.2023年秋季学期期初实验实训室安全检查情况登记表

     以上附件见OA。


                                                         广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