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放大学计算机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防范和应对计算机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能力,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预防和减少突发性安全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全校范围内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或实验场所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故、事件。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优先进行人员抢救和疏散,同时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二)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预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构建以学校、实验室二级管理和响应的实验室安全应急机制,各级各单位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四) 统一指挥,快速应对。建立科学、可靠和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形成实验室安全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对科学、处置果断。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五条 教育技术中心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主体,负责事故现场指挥、协调和应急处置。教育技术中心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有效实施;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事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理。
第六条 教育技术中心综合部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制订事故预案操作细则,落实实验室隐患排查和消除,做好事故预防、预警,第一时间正确处置突发事故,并及时报告。
第三章 事故预防、预警及响应
第七条 应坚持做好实验室安全的预防、预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 完善预防、预警机制,对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开展风险评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二) 实施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安全设施和应急器具并定期检修和维护;
(三) 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强化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操作培训,完善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故的实战能力。
第八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响应
(一) 事故现场人员是事故报告的责任人,所在单位是事故报告的责任单位。
(二) 安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事故上报机制,同时保护现场,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初步判定事故情况,进行现场处置,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协助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
(三) 实验室安全事故上报机制为:事故责任人→教育技术中心、后勤基建与保卫处→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四) 出现人员伤害时,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和保卫处,请求支援。紧急情况可先越级报告,或根据人员受伤、火警等情况分别拨打120急救电话、119火警电话。
(五) 凡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必须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及重要情况的,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九条 基本任务
(一) 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造成事件的危险源(灭火、切断毒源等),防止事件继续扩展,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二) 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件危害。
(三) 引导人员撤离。组织撤离时应指导人员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四) 保护重要财产。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妥当方式保护贵重仪器设备和实验数据,减少事故损失。
(五) 做好现场洗消。在事故现场保护或取样取证工作完成后,对现场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防止二次污染或伤害。
第十条 处置方案
实验室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类型主要有火灾、爆炸、失窃、丢失。教育技术中心应根据危险源的种类、危害特性等制订现场处置预案,并保障其切实可行。
(一) 现场处置要点
丢失或被盗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丢失或被盗的位置;确定丢失或被盗物质的类别;确定丢失或被盗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危害性;确定主要的控制措施;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火灾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火灾发生位置;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确定所需的应急救援处置专家类别;确定火灾发生区域的周边环境;确定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确定火灾扑救方法;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影响(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确定对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等)。
网络及数据安全事件处置要点
参照学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定。
(二) 应急联系电话
教育技术中心综合部:5871024
后勤基建与保卫处:5851501
校医室:5851812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报警电话:110
教育技术中心在实验室重点区域醒目处张贴安全应急联系电话,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实验室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特点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应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第十二条 师生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实验室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特点,组织和指导师生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自我保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指挥机构、疏散组织、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师生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第十三条 应急结束
事件现场得以控制,并消除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件的隐患后,分级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第五章 事故应急处置保障
第十四条 制定应急预案。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验性质要求制定各类安全事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
第十五条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实验室安全事故突发应急处理工作组,各实验室门牌应公示安全责任人和安全员的名单以及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落实物资保障。各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经费应从实验室安全工作专项及相关经费中列支,确保实验室安全应急设施、设备和有关救援救护物资处于可用状态。
第六章 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第十七条 建立事故应急处置演练制度。每年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和模拟等演练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第十八条 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组织单位应当进行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的执行、处置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应急联动响应、应急人员的处置过程、处置演练所用设备装备情况、对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完善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七章 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验室安全事故不同类型和具体情况研究决定事故调查组牵头单位和组成人员。
第二十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明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等情况,客观公正地确定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和整改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安全事故性质、岗位职责、履职情况、履职条件以及后果影响程度等情况,依据有关规定,研究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问责处理建议报学校批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第二十二条 对安全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事故单位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制度和责任体系,防止安全事件再次发生。
第二十三条 根据安全事故的性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受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一般处置措施
(一) 安全防护:进入现场的应急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合适的个人防护器具,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实施救援工作;
(二) 隔离、疏散:设定初始隔离区,封闭事故现场,实行交通管制,紧急疏散转移隔离区内所有无关人员;
(三) 监测、侦察:监测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及气象数据,及时调整隔离区的范围,做好动态监测;侦察事故现场,搜寻被困人员,确认设施、建(构)筑物险情及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各种危险源、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确定攻防、撤退的路线;
(四) 医疗救护:应急救援人员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遇险人员移至安全隔离区域,进行现场急救,并视实际情况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医院;
(五) 现场控制:根据事故类型、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
(六) 防止次生灾害: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造成火灾爆炸和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并做好相关的监测工作;
(七) 洗消:设立洗消站,对遇险人员、应急救援人员、救援器材等进行洗消,严格控制污水排放,防止二次污染;
(八) 危害信息告知:及时发布避险警告,并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的危害信息和应急急救措施。
广西开放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