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为了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条件
学生一般应在注册的专业完成学业。因工作变动或不适应本专业的学习等原因,可以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后,学籍有效期仍从入学注册起计算,已获得的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替换要求的国家开放大学或省级开大考试课程成绩及学分仍然有效,并按实际成绩和学分记载。
二、不合符专业的条件
1、学习中心未开设与学生同一学生类别、学历层次和规格的专业,或开设相应专业,但因教学进程不相近而不能提供教学服务。
2、入学注册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3、应予开除学籍、取消学籍的学生。
三、工作流程
1、学生本人向学籍所在学习中心提出申请。
2、学习中心进行审核,报省级开大。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时间
(1)学生本人在9月5日前向学籍所在学习中心提出申请。
(2)分校上报省级开大转专业材料、数据。
2、申报材料
(1)学生本人向学籍所在学习中心提出转专业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3份。
(2)学习中心批准后,学习中心在《国家开放大学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审批表报省级开大,省级开大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分别留存省级开大、市级开大及学习中心。
五、注意事项
1、学生不能转入入学前的专业。
2、转入医学等有特殊入学资格要求的相关专业学习的学生,须出具相关证明。
3、本科学生转入非相近专业学习,须按相关规定进行课程补修。
4、学生进行省际转学时,若学习中心不具备相同专业,可以在转学的同时转专业。
5、填写省内学籍异动统计表,纸质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并邮寄至总校学籍科,将表格上传邮箱1601027641@qq.com,跨省转学填写审批表。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
广西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4年8月30日